小编:“心脏瓣膜的出厂价是3万多元,住院费用是28万元。”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回应:严格执行“零加成”政策,按实际进货价格2
“心脏瓣膜的出厂价是3万多元,住院费用是28万元。”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回应:严格执行“零加成”政策,向患者收取实际购买价格28万元。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1月26日发布情况通报:近日,有媒体和网友关注我院李患者五年前的治疗过程,并表达了相关担忧。我院对患者的去世表示最深切的遗憾和遗憾,也理解患者家属的病情和社会关切。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关心的问题一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解释如下。 1、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2日,患者李某(男,70岁)因身体原因入院心血管外科就诊。o 心脏瓣膜疾病、左椎动脉支架手术、高血压3级(极高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多种严重疾病。有条件的情况下,我院于2020年11月21日在全身麻醉下对患者进行了介入主动脉瓣置换术(TAVR)。患者术后出现脑梗死、肺部感染等并发症。在我院ICU连续治疗17天后,应家属要求于2020年12月8日转出我院。 2021年1月4日,患者在另一家医院不幸去世。帕米尔会员对我院对该患者的诊疗行为提出质疑,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正在审理中。当事人报告表2、网上发送的问题核实说明 (1) 医疗费用构成及瓣膜相关情况 医疗费用总额患者在我院住院期间的费用为61.32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29.32万元,个人自付费用32万元。自费中,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相关费用为28万元,占自费总额的87.5%。 1、瓣膜采购及收费跟进:患者使用的介入型人工心脏瓣膜及配套经心尖介入器械是我院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采购的中标产品,采购价格分别为26万元和2万元。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医用耗材“零加成”政策,按患者实际购买价格28万元收费。此阀门属于自费,不在医保目录内。患者家属在手术前已充分了解治疗的相关费用和风险口粮,并由家属签署同意书。 2023年,患者家属向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投诉阀门及质量问题。经执法部门全面调查取证,确认我院使用的该批次介入生物人工心脏瓣膜为合格产品,提取渠道合法合规。 2、手术耗材的使用和收费:TAVR手术过程中,由于放置后第一瓣膜被拆除,手术过程中必须重新实施第二瓣膜,才能顺利完成手术。我们医院对患者收取单瓣膜费用,不会重复计费。 。网上有报道称,“6000元纱布”实际上是一种吸水性止血纱布,适合手术时精准止血。功能、材质、价格都有本质区别不是普通纱布。是心脏手术过程中保证手术安全和控制出血所必需的医疗措施。措施 患者的手术需要进行一次经心尖穿刺。初次植入瓣膜后,闭合穿孔切口时使用一包止血纱布。由于瓣膜被移除,必须通过穿刺口植入第二个瓣膜。手术后伤口闭合时再次使用一包止血纱布。但局部出血仍存在,因此采用可吸收血管封闭医用胶进一步止血。其中,脱脂止血纱布采购价格为2980元/包,共使用2包,覆盖5960元;吸收性血管封闭医用胶采购价格为5700元/套,使用1套。相关收费按照价格政策执行。 (三)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相关情况。西安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通过病历审核、专家评审、约谈核查等方式,对患者住院期间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超出医保支付范围、不合理诊疗等问题26项,均属“一般违规”,涉及费用75060.4元。当地医保局回复并附有违规费用截图:一是因手术时使用的止血纱布和血管封闭医用胶未按要求附有条形码,对瓣膜球囊扩张导管收取手术过程中的损失费用,涉及费用23160元,占违规总费用的30%。 .85%;二、超出医保支付限额的人血白蛋白、人纤维蛋白原等药品,本应由患者本人全额支付,但我院误按照医保政策报销,涉及费用43583.3元,占违规费用总额的58.06%。剩余违法金额是由于诊疗项目与医保价格政策不一致造成的。三、整改情况 针对本案暴露的管理漏洞和有关部门查处的违规行为,我院按照知悉即改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处罚决定,并以案为案,在全院自理人员医疗素质、医保资金使用等制度上开展专项自查。推出医保收费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医保收费全流程动态监控,严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医保资金安全红线。我们充分理解失去亲人的家人的痛苦和遗憾。对于家属的疑虑和社会关切,我们建议通过医学鉴定和司法等途径查明事实、明确权利和责任。我院承诺全力配合调查,尊重权威结论,有能力履行法律责任。我们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并请大家理性看待。我院愿与各方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和社会正义。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11月26日相关新闻心脏瓣膜出厂价3万医院承认一名患者花费28万元却还隐瞒了植入失败的情况。 “我父亲有两个孩子在医院手术期间,他的体内植入了 rt 瓣膜。第一个失败后,又植入了另一个。其中一人被收取了28万元人民币但没有给——我们提前知道了费用; ” 11月19日、20日,浪潮新闻继续报道,西交大一附院被举报涉嫌保险和治疗违规,“心脏瓣膜”之谜再次爆发。到底是医疗失误?还是另有隐情?11月21日,浪潮新闻记者再次展开调查第一次失败,第二次种植,“没有找到来源”。2020年11月,李女士的父亲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时,医生告知李女士术前医院的主动脉瓣已准备好开胸手术。医疗记录显示进行了经心尖 TAVR。医生擅自使用了价值28万元的有偿瓣膜,共计花费61万余元。”李女士提供的结算单和移植登记卡出具。移植登记卡上显示,其父亲使用的介入式人工心脏瓣膜由经心尖介入装置(型号规格:TAV21-27)和自膨式介入瓣膜(型号规格:CVM-AV25)组成;价格为分别是2万和26万,总计28万。”医院解释说,这是一组心脏瓣膜的两个部分,但在查看胶片和病历后发现,实际上植入了两个心脏瓣膜。第一个没种后,他们没有告诉我们,也没有把它拿出来,然后又种了第二个。然而,医疗记录只记录了一个阀门标签,我们对整个过程一无所知。李女士表示,事发后,医院实际上以“不收费就不需要贴标签”为由,剥夺了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她无法接受这个解释。患者体内实际上植入了两个心脏瓣膜。根据李女士给出的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原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在为患者植入首例心脏瓣膜时未在病历中贴明标签,不符合上述规定,导致交大第一附属医院在手术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无法确定,被告交大第一附属医院须承担相应责任28万元。出厂价才3万多元?李女士的难以接受没有告诉医院他们,一个心脏瓣膜要28万元,而且必须自掏腰包。医保局明确表示,该免赔额不属于报销范围。一个心脏瓣膜要28万元。李女士给了记者一张“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是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从该商家处调取的。医院使用的心脏瓣膜生产商为“苏州杰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票记录显示供应商为“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陕西贸易有限公司”向卖方“苏州捷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阀门设备7套,金额26万余元。其中包括医院为李女士父亲做手术所使用的阀门产品泸定经心尖介入装置,规格型号TAV21-27,单价2528元;自膨式介入瓣膜,型号规格CVM-AV25,单价35398元。 “我父亲身上使用的心脏瓣膜的采购价是三万多块钱,但医院只以二十八万块钱卖给我们!”李女士说:“如果提前告诉我们价格,我们肯定不会选择它。”由于法院理解为“医院的过错”和“没有资源”,直接导致了随后的医疗鉴定。李女士称,法院委托了三个评估机构,但均拒绝了评估。李女士说,评估机构的法医告诉他,人的心脏是主要部分,来历不明的心脏瓣膜可能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不可能自由地承认诊断和治疗的责任。虽然评估遭遇剧变,西安市延那区人民法院在原一审判决中,依据民法典第1222条的规定,认为医院存在错误。 “医院为患者一共植入了两颗心脏瓣膜,但病历中却没有在其中一颗心脏瓣膜上贴标签,无法证明该心脏瓣膜是合格产品,也无法根据其来源进行溯源。我们认为,这违反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和使用安全性,必须记录在病历等相关记录中。康律师表示,真实记录植入患者体内的医疗器械信息,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法律还规定,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在进行手术治疗前必须征得患者同意。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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