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近日,货运司机叶先生反映,今年10月20日,他路过内蒙古交通集团鄂尔多斯新街收费站时,收费员询问
近日,货运司机叶先生反映,今年10月20日,他路过内蒙古交通集团鄂尔多斯新街收费站时,收费员要求他通过扫描个人支付码缴纳通行费,且不准使用官方指定的“收费公路通行费补款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收费员还澄清,如果不按要求现场缴纳通行费,车辆将不被允许离开高速公路。对于非恶意漏收费,应使用收费公路补费平台。据了解,大货车的车轴数量是确定高速公路收费水平的标准之一。大卡车的车轴越多,需要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就越多。当卡车到达分道道路时,高速公路入口处的车牌识别系统对卡车轴数的识别会出现偏差,从而导致错误识别。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计算以及以后需要缴纳的费用。交通运输部专门推出“收费公路通行费补缴平台(小程序)”,方便司机网上办理缴费。内蒙古交通集团鄂尔多斯新街收费站 目前,全国公路已实施联网收费。为了应对错过付款或逾期付款的情况,运输行业建立了标准退款流程。交通运输部推出的全国统一通行费补费平台(“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小程序)必将方便司机远程处理非恶意漏收费问题,而且是官方认可的渠道。 10月22日,记者拨打12328国家交通运输服务监管热线,某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如果大货车需要缴费跨省通行费时,交通运输部要求使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补缴平台(小程序)进行网上支付。收费公路通行费补缴平台手机截图强制线下缴费却要求司机签署自愿缴费确认单?让凌野先生感到不解的是,尽管明确要求他线下缴纳通行费,但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他签署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还款确认单》上却写着“自愿缴纳所欠通行费”的字样。如果您不签署此确认表,您将无法进行线下付款或走通道付款。叶先生说,他在这个收费站被困了四天,因为他不想签署确认单并线下付款。最后他被迫签字并付款才下路。新街收费站卡车司机被要求签署的付款确认单上载有付款是自愿的声明(图)2025年11月12日记者现场报道)。付款方式是“随意定价”吗?同一线路的过路费相差数百元。据叶先生介绍,同一辆车运载同样的货物、走同样的路线,补缴的路费有时会相差一两百元。这让叶先生觉得,收费员所说的欠缴金额是随意的,没有标准。 11月2日,叶先生到达新街收费站,被要求缴纳过路费1700多元,与前几天缴纳的1520元相差200多元。叶先生说:“每次去收费站,工作人员告诉我的充值金额都不一样。”叶先生认为,线上平台补款可以清楚地显示补款详情和标准,而新街收费站则要求线下补款,且不说明补款依据或不提供补款凭证。甚至连部分路段可享受通行费折扣,现场缴费则不享受。叶告诉记者,在内蒙古下公路时,他在河南、山西、陕西等省份被要求缴纳过路费。他拒绝承认其他省份的通行费政策优惠,坚持全额缴纳。这损害了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如何通过个人收款码追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公款? 10月20日,叶先生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新街收费站收费时,对他们使用个人二维码收款提出质疑。内蒙古交通集团新街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所缴纳的通行费实际上是转入个人收款账户,但会交给公司。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司机交费后,收费站开不出正式的机打发票,每次都给他厚厚一叠定额发票。至于为何机器无法开机打印发票,叶先生表示,他曾多次询问过,但收费站工作人员不予解释。如果他们问了很多问题,只需关上付费窗口的玻璃门并忽略他们即可。记者在卡车司机提供的补充发票上确认了“自愿”签名和个人付款。 11月12日上午,记者跟随多位大型运输卡车司机来到内蒙古交通集团鄂尔多斯新街收费站。记者发现,收费站不允许司机使用收费公路收费补款平台(小程序)在线支付,但要求他们完成线下支付。结账过程中,工作人员使用个人账户二维码收款。与博士报告的情况不同以前,收费站工作人员会问司机:钱可以转入收费站提供的银行卡吗?当司机声称无法这样做时,收费站工作人员不仅要求司机在前述付款确认单上签字,而且还给出了另一项说明,供司机签字。描述大致为“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将费用转入收费站公众账户的,您将自愿额外缴纳费用至您的个人账户”。据司机称,仅在 10 月底才需要额外的签名指示。以前没有这样的链接,司机需要直接扫描个人二维码来付款。司机签署指示,自愿将钱转入个人账户。业内人士:收费站违规缴费存在诚信风险一位从事该行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到达收费站后,司机被工作人员要求现场付款,这不符合正式的线下付款流程。他进一步解释,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驾驶员可以通过收费平台小程序平台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以选择在人工窗口现场退费。这种方法有一个明确的前提:在省内行驶的大货车经过各省高速公路路段后,各省必须根据省内车辆行驶里程、通行费标准和优惠政策,计算出漏交通行费的具体金额,然后通过“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补缴平台”下达网上缴费指令,明确需要缴纳的金额。之后,驾驶员可以选择通过通行费充值小程序在线完成支付,也可以到收费站凭官方人员现场支付收据。业内人士指出,部分收费站司机在未取得网上充值单的情况下,在离开高速公路前缴费,属于擅自违规操作。这也解释了司机叶先生反映的情况——内蒙古交通集团新街收费站被要求现场缴纳通行费时,收费员显示的金额不一致。这正是因为收费站缺乏通行费补缴票据,所需金额没有法律依据。业内人士还透露,个别收费站擅自补收费用的诚信风险较多。由于收费站没有公共缴费令,向司机收取的跨省通行费是否退回外省难以管理。此外,对于个别收费站使用个人二维码收款的现象,业内人士表示,d. 在弯折中也有特殊的考虑。由于收费站的公众账户通常“仅但不唯一”,使用个人二维码收款可以让收费单位在资金分配上更加灵活,但也涉及更多诚信风险。律师:私人二维码涉嫌非法集资。北京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伟森认为,收取的高速通行费属于公共收费,不能记入个人账户,可能导致资金未被扣留,涉嫌挪用公共财产。梁维森进一步解释道:“此类行为涉嫌违法,可能导致个人通行申报被授予,并涉嫌无意中侵占公共财物,这可构成失业罪。即使收费员开具固定发票,也涉嫌违反相关税务管理制度。”显而易见狡猾的是,高速公路通行费属于公共资金,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直接划入运营单位的公共账户。通过个人二维码收款会导致公共收入流入私人账户,资金流动和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司机提供了2025年10月20日的新街收费站个人收款账号。记者向内蒙古交通集团询问相关信息。该公司仅回复司机自愿支付费用,未作进一步解释。去年,有媒体报道称,内蒙古交通集团其他车站也存在类似情况,可见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强制交易、乱收费、公款转私人账户——新街收费站的一系列“操作”已持续两年。不仅认真对待损害了卡车司机的权益,但也可以成为公共资金损失的理由。来源:中国通信广播、中央电视台(来源:大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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