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11月20日,小米Su7 Ultra“挖孔盖”虚假宣传案开庭质证。红星资本局发现小米
11月20日,小米Su7 Ultra“挖孔盖”虚假宣传案开庭质证。红星资本局查明,小米此前申请非公开审理,法院已批准。十天前,小米法律团队在第一次开庭时突然拿出了84页新证据,庭审被推迟。今年5月,小米Su7 Ultra碳纤维钻孔盖型号陷入舆论漩涡。小米汽车曾表示,量产车的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是原型车的完整复制品。小米集团(01810.HK)董事长雷军也在微博发文:“碳纤维前舱盖不仅改变了外观,还改变了内部结构。双风道直接引导轮毂,支持轮毂散热。”然而8个小时过去了,雷军删除了微博最后一句“两个风道直接引导轮毂支撑”部分买家认为,售价4.2万元选装碳纤维挖孔盖的实际功能与宣传不符,对小米汽车涉嫌虚假广告提出质疑,有买家就此事提起诉讼。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小米Su7 ultra“挖孔盖”虚假促销案,是首例进展到法庭质证阶段的诉讼。红星资本局获得的答辩声明显示,小米法务多次表示“不建议购买”,无任何虚假广告;认为雷军在微博发文8小时后下架“不应被视为误导消费者”。打孔版小米Su7 Ultra(视觉中国供图) 小米法律团队辩称,雷军微博删除了“不应被认为具有误导性”的广告内容,且未纳入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行为。对于原告涉嫌虚假宣传Su7 Ultra“打孔盖”一事,据小米民防称,小米法律团队已多次进行抗辩。针对雷军在直播和微博上的宣传内容,小米法务团队表示,盖孔的部分与普通量产车相比没有前备箱,“‘内部结构也改变了’符合事实”。不管有没有孔,量产版的小米Su7至尊纪念版在保险杠两侧都有轮毂散热风道,轮毂散热功能是存在的。小米法务团队也表示,雷军在微博发文8小时后就被下架博“不应被视为误导消费者”,“没有明显偏离事实并及时作出纠正。这不是故意的虚假宣传”。小米法务团队强调,雷军在发布会和直播中多次表示“不建议购买”,并主动表示挖孔机的封面价格相当高。经技术工程师纠正后,相关公告立即删除;小米汽车专门作出澄清等举动,都表明小米汽车并没有故意制造虚假宣传。小米法务团队指出,普通版小米Su7 Ultra售价超过50万元,选配挖孔盖售价4.2万元,因此并不是消费者买车的决定性因素。不过,也有不少车主向红星资本局表示,选择小米Su7 Ultra就是因为“挖孔盖”和“可街性”。另外,小米法务团队建议合同中未写广告内容,不存在违约行为。图为业内人士整理的小米法律辩护要点(网图)。对于风道是否有效,小米法务团队表示,量产版小米Su7至尊纪念版复制了原型机的形状、开孔位置、大小等,实际上有两个孔。据《空气动力风》报道《隧道测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具有导出气流和辅助座舱防热的功能,并非虚假广告。《报告》的测试结果显示,打开小米Su7至尊纪念版发动机盖,会降低前后升力系数CLF0.002和CLR0.002,增加风阻系数CD0.001。对此,有维权车主认为,CD值的变化导致了真实风道应为0。 据报道,11月10日开庭当天,小米律师事务所提交了84页、14组新证据,导致案件押后至11月20日进行质证。辩护权人认为,小米只是在开庭后才提交证据,以拖延诉讼程序。小米律师援引的14组新证据包括雷军的测试报告、发动机盖图纸、发布会和直播视频、雷军的购车协议和购车协议以及三张保修凭证等。图为相关装配截图。其中,位居榜首的《空气动力学风洞测试报告》是受托人中国汽车研究院于今年5月16日向小米汽车提交的。一位起诉小米汽车的车主告诉红星资本局,小米很早就拿到了《报告》,但尚未向车主出示版权保护。他们向小米汽车发出正式信函,要求详细说明碳纤维双导管前舱盖的实际情况,但尚未收到回复。认为小米汽车与销售公司相互独立,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小米民事的最后一个抗辩点是南京小米晶明科技有限公司,购车协议乙方,小米晶明科技有限公司和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不承担连带责任。首都资本局通过公开信息整理发现,小米汽车关联主体主要包括小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小米晶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晶喜”)、小米晶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晶明”)及其全国全资子公司。其中,小米汽车有限公司d是小米集团第一家经营汽车业务的注册实体,小米汽车品牌属于该公司。小米汽车的制造商是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小米汽车拥有的制造资质和大部分知识产权,由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小米京喜是小米汽车工厂所在土地的获得者。 2022年4月,小米京喜斥资6.1亿元在亦庄新城购置土地,建设小米汽车超级工厂一期; 2024年7月,小米竞喜以8.42亿元购买亦庄新城另一块indAustria地块,拟将其开发为小米汽车工厂二期。小米晶明是小米汽车销售服务网络的载体。核心业务涵盖新能源汽车销售、智能汽车设备销售、充电桩运营、电力设施服务和汽车金融等。终端市场服务。也就是说,这家公司负责买家看车、买车、送货、售后服务。小米竞喜和小米竞明均为小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小米智能的法定代表人为雷军。红星资本局检索了小米汽车的诉讼案件发现,在消费者权益无争议的情况下,为小米汽车辩护的主要是小米竞明的子公司,如南京小米竞明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小米汽车在各地区的销售实体,也是购车协议的签订方。消费者经常将小米晶明、小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或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起来。四川志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徐可欣表示,独立者依法承担责任,完全独立于母公司。部分集团公司会利用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时要控制商业风险。小米汽车的购车模式此前曾引起广泛关注。一些消费者认为,购车协议中的很多条款只是限制消费者,而不是限制车企。与此同时,与消费者互动的责任人数量也变得更加复杂,维权难度加大。小米汽车《购车协议》规定,买家必须在收到尾款通知后七日内支付余款,否则小米汽车可直接终止购车协议并没收订金,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消费者认为,协议中并没有明确车企何时告知消费者支付余款。过去,一些买家表示,他们在汽车下线之前就收到了付款通知。有买家指出,购车协议中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购车条款。准确的交货时间,导致延误。下单后实际交货超出预期的买家,但无法退还定金。目前,小米Yu7的交付周期长达8个月,小米Su7和Su7 Ultra的交付周期为6-9周。该购车协议还约定,协议签订地为北京市大兴区,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该协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协议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只能在北京进行。这也是小米汽车此前提出管辖异议的依据。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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